主条目:荷蘭省級政治
荷蘭省級政治是構成荷蘭政治的網絡之一,省份的地位僅次於中央政府,而省級政治由十二個省分主導。
省級單位的官員主要有三種來源:第一種是國王(女王)專員,第二種是省議會,第三種是省行政部門,他們共享立法權,國王(女王)專員以及行政部門的官員負責執行省政府的行政權,兩者與省政府的關係就是官方所稱的二元政治。
省下轄的行政區劃為市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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荷蘭省級政治是構成荷蘭政治的網絡之一,省份的地位僅次於中央政府,而省級政治由十二個省分主導。
省級單位的官員主要有三種來源:第一種是國王(女王)專員,第二種是省議會,第三種是省行政部門,他們共享立法權,國王(女王)專員以及行政部門的官員負責執行省政府的行政權,兩者與省政府的關係就是官方所稱的二元政治。
省下轄的行政區劃為市鎮。